|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外国法制史律典简编百科—楔形文字法

  发布时间:2015-02-16 11:08:54


 

楔形文字法

 

楔形文字法是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各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锲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这些国家包括、 亚述人、依兰人、赫梯人等建立的国家,它产生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至公元前6世纪随新巴比伦的灭亡而消亡(在消亡时间上有分歧)。 这些国家除了有共同的文字外,由于所处的经济、政治、文化相似,因而决定了他们的法律有一些同样的地方。在公元前3000至公元前2500年间,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阿卡德人相继建立了一些城市国家,这些早期国家已经有自己的首脑、长老议事会和诉讼机构,已具备了国家的基本特征,传统的部落习惯法逐渐向法律过渡。

据历史记载,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已经有了用楔形文字记载的零星的法律规范,如禁止欺骗、偷盗等。

约公元前22世纪末,乌尔纳姆创建了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2113~公元前2006),统一了两河流域南部, 实行中央集权统治, 国王集军事、行政和司法大权于一身。为了统治需要,颁布了《乌尔纳姆法典》,用楔形文字写成,内容已涉及损害与赔偿、婚姻、家庭和继承以及刑罚等方面,它反映出当时私有制的一定发展水平以及法典对奴隶主利益和私有制的坚决拥护。《乌尔纳姆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它标志着古代东方法已进入成文化阶段。对以后两河流域的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乌尔第三王朝灭亡后,两河流域南部又处于分裂状态,当时的一些城邦国家也制定了一些成文法典。主要有《苏美尔法典》和《苏美尔亲属法》、《李必特伊丝达法典》,《俾拉拉马法典》等,它们仍旧基本上继承了《乌尔纳姆法典》的风格,但涉及的范围更为广泛。

到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的第六代王汉穆拉比完成了两河流域的统一,并制定了《汉穆拉比法典》(又称石柱法),它的制定是楔形文字法的集大成,标志着楔形文字法发展到较完备的程度。

直至公元前1世纪,楔形文字法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责任编辑:王杨    

文章出处:转载自网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