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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律典简编百科—《十二铜表法》

  发布时间:2015-02-16 11:18:07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此之前由于使用习惯法,私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进行司法专横,引起公民不满。结果是元老院被迫于公元前454年成立了十人立法委员会,并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

结构与内容

《十二铜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法,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十二铜表法》的某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特点

诸法结合,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十二铜表法》的某些规定虽反应了平民的要求,但是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历史地位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许多世纪以来,《十二铜表法》被认为是罗马的主要渊源。

责任编辑:王杨    

文章出处:转载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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