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路漫漫兮长路,燃灯者伴我同行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有感
曾几何时,多少人把法官的职业当成了刀尖上的舞者,面对冷冰冰的刀锋而选择了撤退,多少人抱怨过法官面前的层层壁垒,处处刁难,时时心酸,怨恨低廉的工资和阴冷的执法环境,懊恼自己为之献身的事业竟然是这么艰难,叫人不肖。
曾几何时,多少人放弃了青春时的梦想,把自己匡扶正义的愿望深深的冷藏起来,面对那些祈求的或是幸灾乐祸的目光时,多少人只是冰冷的法条和没有温度的判决无奈的应付,有时候有的人甚至怀疑法官是不是应该善良的。于是麻木取代了激情,可为与不可为之间我选择了放弃。我真的不知道我面前的中国法治之路有多么的漫长和曲折?
邹碧华,像一道闪电,雷击着那些行将麻醉的神经,似一盏灯火,照亮了那些因无奈或没落的心灵。我想象不出,几乎是同龄人,在我们很多人抱怨和迷茫的时候,他,用信仰诠释着生命的价值,用学识创造着有亮色的事业,用公正的司法理念温暖着形形色色的人们,他用深厚的学养和人性中纯美的情怀为他的生命注入了厚重的含义,他是值得我们敬重的,因为他改革的勇气和对事业的担当,他是值得我们热爱的,因为他是热爱生活的人,可是斯人已逝,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有是深深的怀念,无尽的哀思,永久的缅怀,对他没有走完的路,漫漫的中国法治之路还很遥远,还很漫长,我们一定要坚定的走下去,他的司法改革事业我们一定会坚定的继承下去,让邹碧华这位燃灯者引领我们同行。
一要学习邹碧华精深夯实的法律功底,虽然已经是法学博士,他为了继续提高业务水平,邹碧华持之以恒地学习钻研。除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0多篇论文,邹碧华还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法庭上的心理学》等十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的畅销书。很多一线法官评价此书“逻辑清晰、思路严密,审判时按图索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还有人说,“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法庭上的独孤九剑”。我们也要努力学习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虽然做不到他那样对法律的博大精深,也要在自己的本职业务范围内做个行家里手,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工作得心应手,才能最大限度的为人们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才能体现一个法官的职业价值。
二要学习邹碧华公平正义的法律品格,他热爱生活、勤于思考、专于法律,又体恤他人。他给自己的微博微信起名“庭前独角兽”,他常说:“一颗没有精神家园的心灵,不可能思考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庭前独角兽”正是他本人坚定法治精神、恪尽法官职守的真实写照。他说:我们要有一颗同理心,做法官也好,做调解员也好,一定要有这种情怀。”邹碧华常常在上课时对法官们说,“只有具备了同理心,你才能设身处地地替他考虑问题,替他去设想各种方案,动用你的全部智慧帮他解决问题。”善良,是一名法官必须具备的品质。邹碧华从小汲取了家人身上的善良,成为法官后不忘初心,始终对当事人充满感情,在法律的框架内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希望当事人尽早摆脱阴影,走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之路。这种善良的力量是多么强大而又可贵!我们法官不是单纯的法律技师,法官应该是一名将法律、情理、社会等因素智慧地融入司法过程的裁判者。“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做一个时时刻刻心中有老百姓的法官,这样,才能成为彼此温暖的“燃灯者”。
三要学习邹碧华改革燃灯者的勇气和担当,改革走到今天,碰到的全是‘硬骨头’,不再是人人击掌叫好的普惠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更需要迎难而上、不计毁誉的担当精神。上海高院的一位同事评价,“敢于担当是碧华身上最宝贵、最突出的精神品质”。上海是中央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相关改革方案全国瞩目。在改革配套政策尚未全面到位、法院现有人员不变的情况下,推行涉及法院人员切身利益调整的诸多改革措施,面临多方面的压力、质疑和指责可想而知。邹碧华作为具体方案的设计者和执行者之一,他迎难而上、担当重任,埋头苦干、不计毁誉,无私无畏、克难攻关。他带领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团队夜以继日地研究符合规律又切合实际的改革方案,力求吃透上情、摸清底数,深入调研、精心论证,积极推行改革项目化管理理念和改革效果评估制度,既要保证中央司法改革任务得到落实,又要尽可能地让改革措施在司法实践和队伍建设中发挥正向的功效,个中甘苦,非亲历不知其难啊!邹碧华崇德尚法,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我们怎样纪念邹碧华?最好的方式,就是按照中央的部署,坚决啃下改革中的“硬骨头”,用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来告慰这位“燃灯者”的在天之灵。我们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习他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乐于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高尚品格,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四要学习邹碧华那种国家利益至上的价值情怀,一个法官、一个法律人、一个党员干部,之所以能在广泛的社会领域得到如此高的关注和礼遇,固然与邹碧华的专业学识与人格魅力有着必然关联,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邹碧华精神恰好体现了这个时代对于某种价值理念的追求,并有效回应了当今社会民众对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和精英法官的期盼。时代的客观潮流是第一性的,时代精神是第二性的,时代精神的能动作用归根到底取决于它对时代潮流的反映程度。邹碧华精神的内核凝结了这个时代对于法治信仰、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忠诚敬业、为民情怀等高尚品格的迫切需求和真诚呼唤。
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法治建设尤其如此。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邹碧华认为,法官的天职就是要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些东西,就是这种东西让我们慢慢有了一种成就感,并为之不断地努力追求。这样,无论承受多大的工作压力也不会感到累,无论遇到任何困难也不会屈服,无论处于何种逆境也不会退缩。在法院工作的26年,邹碧华就是以昂扬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持之以恒的艰苦努力,在不断地接近并实现了他所坚守的价值观和使命感。智者之智不在于对现实的抱怨、哀叹和躲避,而是善于从现状中挖掘自己能够实现价值的用武之地,也正是在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地推动着现实朝着好的方向转变。无论我们是做普通法官,还是庭长、院长,都要始终心怀使命,知行合一,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用全身心的投入和激情践行法治理想的道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个人都感受到法官的智慧、热情和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路漫漫其修远兮,让燃灯者与我们同行,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