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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呼唤着知行合一的法官

  发布时间:2015-03-06 16:02:25


 

时代呼唤着知行合一的法官

----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有感

                

  

前二天,最高院召开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上与邹碧华同志生前工作过的同志以及生活的亲友,从不同层面对邹碧华同志的为人、学习、工作都做真实客观讲述,从他们讲述中我看到新时期优秀法官伟大形象。我看过许多人物工作先进事迹,但以往先进事迹对的触动不大,这次真的给我内心深处产生震憾,思想得到启迪,自己行为得到重新的审视。我也在反复思索着,为什么这次所到的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能打动我的内心,我想我与邹碧华从事都是审判工作,邹碧华同志生前做过的许多事,我也曾新身经历过,性质相同审判工作,是我产生互感效应,仿佛邹碧华曾经在我们身边工作过。他所做的都是我眼前的实实在在的事情,这是产生我心灵震憾的原因。

邹碧华同志他是一农村孩子,靠自己的勤奋学习,考取北大学习法律,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后从事审判工作,凭着自己的渊博的法律知识在审判事业中前行,从普通的法官到基层法院院长,从基层法院院长提拔为上海高院副院长。同时他又根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出版多本审判著作,特别他写得要件审判九步法,为在审判过作中摸索的我们指明了方法,实践指导性特别强。全国法院系统的法官数以万计,为什么邹碧华同志能在审判工作做得这么伟大,我思考了很久,我想纵贯邹碧华同志的一生,不变的信条就是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是明代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先生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

邹碧华同志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凭着他的渊博的法律知识,在审判工作中,通过自己的行为体现出来,自己知识与自己的行为达到和谐统一,这正是知行合一的思想,这也让我再次从邹碧华身上领悟到了知行合一理论在新时期法官身上的闪烁。

知行合一理论,在新时期、在特定的领域应作新的理解。对于我们法官来讲,这里知识不但有良知,还应包括法律知识以及与审判工作相关其他知识,这里的行就是我们法官审判案件中一言一行。在法官从事审判工作内,就要把法律知识及与审判工作相关知识与自己的审判活动达到高度统一,这样做到知行合一地步,我们法官从事的工作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树立起应有的权威。

做到知行合一,我们一要储备相当多的知识,平时我多读多看,内容宽泛,不但法律知识,还包括心理、建筑等与审判工作相关的知识;同时要学会将手中法律知识通过自己的良知正确运用到自己的审判实践中,这也叫亲历亲为。

我们不能只储备知识,不从事审判实践,有知而无行,更不能将自己的知识,用到不当地方,比如讲,将自己知识运用到规避法律上,帮助当事人逃避法律的制裁等,或者将自己知识扭曲地运用,使案件偏离正轨道,当事人不满意,矛盾纠纷没化解,案结事未了;我们更不能只行而不知,只是用现有知识去从事审判活动,不把自己的知识进行更新,所谓的老脑筋还在做新事业,这样做肯定适应不了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根本上讲这都是将知与行分割开来,不能知行合一。

当今,我们的国家进行改革发展的深水区,改革带来各种利益的冲突不断,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一些旧的矛盾尚未解决,新的矛盾在产生,作为担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院,责任将更加繁重,老百姓把解决矛盾纠纷最后一道公正防线寄予了我们法院,我要求我们法院的法官使命更加光荣,我们作为新时期的法官,只有做知行合一,才能承担起历史赋予我们使命,才能履好职担好责,在司法为民的道路迈出坚实的步伐。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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