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海宝与被告何美微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3-09 09:54:32
时间:2015年3月11日8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长春人民法庭审判庭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陈海宝
被告:何美微
主审人:肖雁
责任编辑: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