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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5-03-17 09:40:49


 

质押合同纠纷

质押合同是指当事人签订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担保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就担保物的变价优先受偿的合同。

质押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质押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在实践中,质押合同纠纷主要有:

1.动产质押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就达成的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大动产为标的设定的质押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2.权利质押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就达成的以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外的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设定的质押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质押合同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质押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适用本案由时,若当事人就主合同和质押合同一并提起诉讼,不应适用本案案由,而应按主合同的性质确定案由。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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