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曾清波与被告刘海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3-23 13:32:29
时间:2015年3月24日8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三道镇人民法庭审判庭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曾清波
被告:刘 海
主审人:殷大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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