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院
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纪检组长:刘丽华
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在政治上最严重的腐败就是司法腐败。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官作为以中共党员为主体的审判队伍是一支充满生机的队伍。群众评价党的形象,往往就是通过观察身边的党员干部怎么做,是不是言行一致,是不是真心为民,清正廉洁,来得出自己的结论。不可否认,我们的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与新世纪法院工作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具体表现在思想方面,有的法官贪图享乐,为私情、私利所左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对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判工作缺乏责任感;在工作作风方面,有的法官行为失检,作风浮漂,衙门作风严重,使老百姓感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在组织方面,有的法院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整天忙于一些庸俗的社会应酬,不思进取,班子缺乏战斗力和凝聚力。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不够重视对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的管理和教育,党员法官的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得到好的发挥,产生这些腐败现象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把发展经济与反对腐败对立起来,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决策和部署,抓反腐败工作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上,不抓工作落实,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法院有些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或者有制度不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工作薄弱,漏洞很多。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反腐败任务的落实情况没有认真监督检查。
四、有些法院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甚至带坏本部门的风气,引发许多腐败问题;一些领导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执法执纪偏宽偏软。
面对当前腐败易发易多的现象,党中央的认识是清醒的,反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采取的措施是得力的。在新的世纪里,我院在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法院干部队伍发展的重大变化来深入思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在工作中,我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贯彻十五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法水平,不断增强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全面推进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中去,落实到加强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中去,落实到从严治警、从严治院中去,落实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优秀法官队伍中去,贯穿于法官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
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后凡是因为领导工作失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腐败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力,造成严重违法违纪的;对责任范围内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要案的;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等等,都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法院的领导干部作为法院工作的带头人、领路者,既具有统领的权力,又负有引导的责任。新时期对人民法院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立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模范形象。
二、按照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大力推动法官队伍建设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其核心就是要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切实把“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先进性要求落实到法院的具体工作中,把建设一支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法官队伍作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法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坚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排查调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调整各类经济关系,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生产力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弘扬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
(二)要进一步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面对新的形势,提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很有必要。要教育法官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在各种考验面前,不唯权,不唯利,“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不为亲情、友情、恩情所干扰,不为金钱所收买,不为美色所俘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官为准绳,敢于惩恶,勇于扬善,应做到“两袖清风不染尘”,要“慎独”,即所谓的“寂寞出清官”,真正树立起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
(三)要加强并完善监督机制,严格监督措施。对法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把严格执行审判纪律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两道防线,严格执行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纪律处分办法和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努力把法院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对已经出现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严查严处,注意克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始终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整体。
三、不断改善法院的工作作风,树立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的新形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要坚定不移地把我们党的良好作风更好地发扬起来。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现,反映着党的建设的整体面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也是“三个代表”的内在要求。因此各级法院的作风建设要按照这个要求去开展,实践中要重点抓好几个结合:
(一)作风建设要与提高法官的政治思想修养与科学文化素质结合起来。法官既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又要用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充实自己。
(二)作风建设要与宗旨教育结合起来。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是人民法官基本的职业要求,法官只有在感情上和人民群众心连心,才会在思想上和群众产生共鸣,才能在行动上自觉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因此,人民法官要从思想上摆正公仆位置,真正把群众当做主人,把对群众的感情体现在我们的审判工作实践中,用实际行动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
(三)作风建设要与发挥党员个人的作用结合起来。每一个党员法官的作风如何都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与党的形象、司法形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每个党员法官要时刻注重珍惜整体形象,坚持从我做起,对自己的一言一行从严要求,见贤思齐,养成以身作则,甘当表率的良好职业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