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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人民法院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2-02-27 21:14:26


拜泉县人民法院例会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院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推进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确保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此例会制度。
一、党组例会
1、 召开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在每月的第周三周五召开。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集召开。
2、 主要议事内容
(1)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地方党委的决定、决议措施。
(2)研究制定贯彻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和指示。
(3)规划本院每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4)研究决定本院拟进行的各项重大活动。
(5)讨论分析干警的思想状况,文明建设,廉政教育和干部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思想政治工作。
(6)研究决策本院机构设置和干部任免、交流、调动、奖励等事项。
(7)审查决定纪检监察部门对违纪干警的处理意见。
3、 原则
(1)采取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根据工作和研究内容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到列席会议。
(3)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必须严格保密。记录人员应严格保管会议记录,未经批准不得允许他人查阅,注意保管会议记录,年末按时归档。
二、审判委员会例会
(1)召开时间:每周周四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期或临时召开。
(2)主要议事内容、原则及具体要求参照《拜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执行。
三、院长办公例会
1、召开时间
2、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情况需要随时决定。
3、主要议事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党组会的各项重大决定和决议及具体实施方案。
(2)讨论审查财务计划、基建计划、重大设备购置计划、经费使用情况;
(3)讨论院内较大行政事务和职工生活福利等事宜;
(4)其他有关事宜。
4、 原则
(1)由院长主持召开,也可委托一名副院长主持召开,必要时可吸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2)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院长集中大家意见,做出正确决议;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所议问题,事前要搞好调查研究,搞清基本情况。
全院例会
1、召开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四周周五下午
2、会议内容
(1)传达有关文件精神;
(2)治理论学习;
(3)业务培训(采取讲坐、竟赛、考试等形式);
(4)交流审判经验。
(5)通报总结本用各项工作,布置下用重点工作。
3、要求
(1)由院长或院长委托一名副院长主持召开;
(2)全院干警须按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3)认真作好记录、作好学习笔记。
(4)按时参加会议,由政工科负责组织登记干警的到会情况。
三、会议纪律:
1、 按时参加会议。干警政治活动和业务培训例会由各庭、局、科、室、组领导签到,标明参加会议人数。
2、 不准在会场吸烟、接听电话。关闭携带的通讯设备;
3、 参加会议人员认真做好会议笔记。
4、 参加党组会议和审判委员会、院长办公例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记录人员严格保管会议记录,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允许他人查阅,注意保管。会议记录年末按期归档。
 
 
                                拜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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