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墙皮坠落伤人 物业公司难推其责
日前,一起因楼房外墙皮脱落将在楼下玩耍的小孩砸伤一案在拜泉法院审结。
经查:李某某系一9岁女孩。2014年7月的一天,李某某在道路上行走,途径拜泉县拜泉镇北二道街石化家属楼楼下时,被从上空掉落的老化墙皮砸中头部受伤。在哈尔滨医大一院住院治疗10天,花医疗费42 118.00元。就李某某被砸伤所受经济损失问题,李某某的父母先后找到该楼的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拜泉县经销处、拜泉县物业办以及负责该楼物业管理的某物业公司协商,三方均认为自己无责。无奈,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三方予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石化家属楼的物业管理部门,与石化家属楼住户形成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该楼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未采取积极措施维护修理,致使危害结果的发生,物业公司应承担失于管理、维修的责任。拜泉县物业办系物业管理的行政部门,只对物业公司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无进行直接管理,不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在建设完该楼后已将房屋出售并交付给个人所有,建设单位没有管理责任,也不担责。至于物业公司所辩系住户私改窗户所致墙皮脱落所致,并没有证据加以证实。据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李某某各项经济损失51 2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