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审判
——拜泉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纪实
自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来,拜泉法院全面实现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与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的“三大平台”制度,多措并举,实现“阳光司法”。
以“三大平台”建设为依据,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拜泉法院以政务网站为基础平台,公开法院基本情况和相关诉讼信息。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我院的具体情况、投诉渠道、法院管辖范围、审判委员会成员、法官等级信息以及开庭公告、立案条件、诉讼费用收取、诉讼风险提示等信息。并向公众公开审判流程的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方便当事人通过审判流程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二是积极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外,其他裁判文书应当在生效后7日内及时传送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通过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形成倒逼机制,提高文书质量,加强裁判说理,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司法技能和业务素养,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增进公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三是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我院积极整合各类执行信息,建立统一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公开执行信息,让当事人可从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执行立案信息、执行人员信息、执行程序变更信息、执行财产处置信息、执行结案信息、执行款项分配信息等相关信息。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现场的视频、音频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输回执行指挥中心,并及时存档,实现执行案件的全程公开,争取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
以庭审录播、观摩工作为载体,全面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
一是庭审录播现场实况,提升案件审理的透明性。在庭审录播前,各庭室先向审判管理办公室提交“公开审理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申报表”,将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庭审的时间、审判组织等情况填写清楚,最后经主管院长的签字。庭审录播完成后,再由信息中心交给审管办主任审核。通过对庭审过程实行录音录像,对法官的言谈举止、开庭规范和驾驭庭审的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在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保证审判权、执行权公平、公正地行使。
二是严格规范法官庭审质量,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为了使庭审观摩评比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我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成立了庭审观摩领导小组,由院长谋划部署,审判管理办公室制定庭审评比规则。庭审观摩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大审判十个业务庭,院长、副院长和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形成庭审观摩活动评审小组,从庭前准备、庭审着装、庭审程序运用、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书记员记录、法警值庭、焦点归纳、庭审能力、调解能力、合议庭评议等多个方面制定评比标准,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热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评审人员及时将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反馈给审判人员。
以裁判文书网上点评工作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案件质量
我院举行每两个月一次的裁判文书点评,在点评前各业务庭首先进行互查,以便在点评文书中发现问题有据可依。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成果的载体,更是展现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重要平台。我院开展的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各个庭审认真负责点评,及时的发现问题,从而剖析原因,解决问题,、最终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