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国家和社会如何保障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发布时间:2015-04-14 08:22:11


 

国家和社会如何保障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国家和社会采取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图书等形式,反映残疾人生活,为残疾人服务;
    (二)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聋人读物、弱智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在部分影视作品中增加字幕、解说;
    (三)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特殊体育运动会,参加重大国际性比赛和交流;
    (四)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