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作者:刘铁生 发布时间:2015-04-14 08:36:49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三)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四)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六)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六、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 (二)骗取出口退税; (三)走私; (四)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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