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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惊现新型诈骗 “抵押借贷”引多人上当

发布时间:2012-06-21 09:33:03


  中国法院网讯 (黄丹) 受银行信贷紧缩、贷款门槛限制的原因,一些急需资金的人开始向投资管理公司寻求贷款帮助,有的甚至向私人放贷者求助,并不惜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孰料被精于此道的诈骗分子钻了空子,最后不仅贷款没有全部拿到手,有的甚至连房子也被偷偷卖走。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大诈骗案,四名被告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骗走了多名贷款者的财产和房屋。

  糊弄借款人找来假老板

  1977年出生的上海人王某,中专毕业后顺利进入上海电力公司就职。2009年,王某认识了从事短期借款中介,比他小8岁的女朋友卜某,两人因为经常吸毒而厮混在一起。同时王某还疯狂地沉溺于网络赌博,王某和卜某在经济上颇为拮据。

  一天,卜某在业务上认识了养猪专业户顾先生,顾因买饲料急需借款100万元,并愿意用他妹妹位于浦东南路上的一套房子作为抵押。

  “把他的房子卖掉不就有钱了吗?卖掉后拿出50万给他,先应付他再说,剩下的我们分。”两人“灵机一动”,觉得赚钱的时机到了。

  为此,由王某找到经常一起打游戏机的玩伴薛某,通过薛某介绍找来“枪手”蔡某,伪装成有钱的出资老板。

  卖房钱纳入了自己腰包

  2010年12月31日,蔡某被卜某等人带至公证处,与顾先生碰了头,并谈好由蔡某借给顾80万元,利息每月为借款总额的2%,借款期限为三个月。随后,蔡某便以出资人的身份与顾先生妹妹一家三口签订了委托公证,全权委托蔡某处理房屋的抵押、买卖交易等。公证办好之后,卜某拿到了房子的产权证。

  半个月后,在王某的指挥下,蔡某以房东委托人的身份将房子以2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对准新人,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为避免顾先生产生怀疑,拿到卖房款的当天晚上,王某立即安排蔡某将50万元的现金“借”给了顾先生。

  得逞之后,蔡某和薛某各自拿到了1万余元的好处费,其他的钱则被王某和卜某两人用于归还欠款和日常开销了。随后,顾先生再也联系不到他们。

  坑蒙拐骗卷走47万元

  与此同时,王某和卜某还谋划着另一起骗钱的勾当。

  51岁的袁先生因有债务缠身,很是苦恼,想用两套房子做抵押借点钱还债,剩下来的再用来做生意。得知袁先生有一笔12万元的债务急等着还,卜某为取得其信任,先拿出了12万元给袁先生还债。

  同时,二人四处托人介绍,帮袁先生找到了出资人阿喜,袁先生以房产抵押方式从阿喜处成功借得90万元,卜某便趁机向袁先生借钱,“反正你现在也不急着还钱了,不如先借我点钱调个头寸,我会帮你把借款的利息付掉的。”

  觉得有利可图,袁先生随后竟将59万元转给卜某“调头寸”。卜某拿到钱后,便消失匿迹了。

  2011年6月,王某等四名案犯陆续被公安人员抓获。

  浦东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卜某、薛某、蔡某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王某、卜某在为袁先生办理借款过程中,骗取袁先生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被告人王某、卜某应予两罪并罚。

  对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卜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3万元;被告人薛某、蔡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5千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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