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晓宇 卓尔) 听说妻子遭到工头的调戏,河南陕县一年轻男子愤怒不已,二话不说手持铁锤连夜赶到工地将在睡梦中的工头砸死。6月1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员东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员东,男,1988年7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农民,住陕县张茅乡张茅村。
员东是河南陕县张茅乡农民,在陕县某碳素公司务工。两年前和同村女孩小丽结婚,比员东小一岁的小丽长相甜美,温柔可爱,小两口恩爱有加。 2011年8月底,连霍高速公路加宽工程建到陕县张茅段,工地需要两个做饭的工人,工资给的挺高。小丽没有工作,员东的母亲就和小丽一起到工地做饭。工地上工人不多,做饭也不累。工地老板经常出差,不在时就让一个姓陈的技术员负责,技术员六十多岁,人们都叫他老陈。
2011年9月16日21时许,正在单位上夜班的员东接到妻子小丽的电话,电话里小丽哭着说下午老陈对她耍流氓,还说什么一次一百的话。员东一听火冒三丈,当即请假回家,喝了三两白酒,叫自己的父亲一起去揍老陈。员东的父亲就劝员东消消气,等工地的老板回来后解决问题。气愤的员东哪听得进父亲的劝阻,从厨房拿了把锤子后就骑着摩托车去了妻子所在的工地。
到工地后见到自己的妻子,员东就问耍流氓的人在那个屋。小丽给丈夫指了指。员东不顾妻子的阻拦,冲进老陈睡觉的房间。房间没有开灯,借着手机屏微弱的光亮,员东二话不说用铁锤朝正在睡觉的老陈身上砸去,朦胧中老陈想要坐起,已经丧失理智的员东再次挥动铁锤,一锤将老陈的头顶砸了个窟窿,锤柄也断成两截……睡梦中的老陈当场死亡,后员东打“120”急救电话并在亲属的劝说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员东提起公诉,庭审中,员东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称是老陈调戏自己妻子,有重大过错,希望法院从轻判处。但除了小丽的证言并无其他证据证明老陈调戏了小丽。
员东的家人多方筹钱赔偿老陈的亲属,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老陈的家人撤回了对员东的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员东为泄私愤持械伤人,造成一人死亡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关于被害人调戏小丽的意见,因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法院不予采纳。鉴于作案后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遂从轻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