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迟延履行义务会带来什么后果?
作者:王禹
发布时间:2015-05-15 09:14:17
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须履行的义务规定了期限,若被执行人超期限履行其义务,便是迟延履行。被执行人迟延履行义务的后果可分两种: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是给予金钱的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是指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计付。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是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延迟履行金。如果迟延履行已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应由被执行人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受到的损失;如果没有造成损失,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利息和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
关闭窗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您是第
90372821
位访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拜泉镇政府街132号
: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