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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法院严格执行登记立案制度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发布时间:2015-05-28 10:52:25


 

51施行登记立案以来,拜泉法院严格按照《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规定,执行登记立案程序,对有些当事人的“不明白、不理解”,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当事人是否立案。

二是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对于当事人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我们都及时示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和期限。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都予以登记立案。

    三是实行不立案裁定告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我院都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了理由。对当事人不服的,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的,我们也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真正的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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