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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玩忽职守罪的构成特征

  发布时间:2015-06-03 14:35:43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玩忽职守,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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