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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简述玩忽职守罪的构成特征
作者:刘振华
发布时间:2015-06-03 14:35:43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特征是:(
1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玩忽职守
”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3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
)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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