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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如何确定其应缴数额?

  发布时间:2015-06-06 10:39:53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规定结算。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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