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受处分的期间为是什么?
作者:周欣航 发布时间:2015-06-07 07:00:52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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