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何海娜与被告赵新军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6-08 09:47:24
时间:2015年6月08日08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长春镇人民法庭审判庭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何海娜
被告:赵新军
主审人:郭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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