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什么是特殊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15-06-08 18:00:49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份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