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置强制医疗程序
作者:孟庆丰 发布时间:2015-06-12 08:4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就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程序一直没有作出规定。为了落实刑法相关规定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后专章设置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一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侵害和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处置的需要。二是为了保障公民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需要。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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