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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行使哪些职权?

  发布时间:2015-06-16 09:43:36


法官解答:(一)编制国防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
  (二)制定国防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
  (三)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
  (四)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五)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人民武装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六)领导和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工作;
  (七)领导国防教育工作;
  (八)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的建设和征兵、预备役工作以及边防、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
  (九)法律规定的与国防建设事业有关的其他职权。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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