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依照什么权限批准?
作者:汤英莲 发布时间:2015-06-16 09:48:50
法官解答:
(一)预备役少将、大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授予; (二)预备役上校,由军区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授予; (三)预备役中校、少校,由有军官职务任免权的军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授予; (四)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由有军官职务任免权的师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授予。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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