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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依照什么权限批准?

  发布时间:2015-06-16 09:48:50


法官解答:

    (一)预备役少将、大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授予;
  (二)预备役上校,由军区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授予;
  (三)预备役中校、少校,由有军官职务任免权的军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授予;
  (四)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由有军官职务任免权的师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授予。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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