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蒋宇循 薛昌生) 广西荔浦县一男子想钱想钱疯了,居然打起了伪造假祖坟骗取国家迁坟补偿的歪主意。2012年6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8月份的10日和16日,被告人陈某先后两次在荔浦县新坪镇荔浦县金鸡坪工业园区第二期工程征地范围内伪造了六座假祖坟, 然后向荔浦县金鸡坪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申报迁坟补偿,并与荔浦县金鸡坪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签订了迁坟协议,骗取了荔浦县金鸡坪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的迁坟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2000元(其中:二类祖坟一座、迁坟补偿款人民币3500元;六类祖坟五座、每座迁坟补偿款人民币1700元、合计人民币8500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外逃他乡。
2012年3月28日,被告人陈某自动到荔浦县公安局投案。同日,被告人陈某被荔浦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2012年4月18日,被告人陈某被该院决定取保候审。另查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退赔了全部赃款给被害人荔浦县金鸡坪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国家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归案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陈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