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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借订制服装设局 签订合同骗钱物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2-06-27 10:11:21


  中国法院网讯 (冯云虎 姬晓冬) 为了诈骗钱物,骗子煞费苦心成立物资供应站,以订制服装的名义,骗取了制衣厂业务员的钱物。6月21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7年7月份至9月份,赵某(已判刑)出资在内乡县某处租赁房屋设立办公室、经理室等,被告人李某(化名李处长)、孙某(另案处理)等人假冒“内乡县湍东源地矿物资采购供应站”需要订制服装的名义,将陕西省铜川市某制衣厂业务员张某等人骗至内乡县,于2007年9月22日又以合同签订后需要给别人送礼等名义诈骗张某现金5000元及部分服装样品。诈骗所得赃款由赵某和孙某平分。案发后,部分赃物已由公安机关追退被害人,赃款已退。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案发至庭审当中,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赃物已全部退赔,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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