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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草原应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发布时间:2015-06-23 08:53:01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使用草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需要将草原转为非畜牧业生产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前款所称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

    (一)生产、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施;

    (二)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点、药浴池、人畜饮水设施;

    (三)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四)草原防火和灌溉设施。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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