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及例外?
作者:刘欣欣 发布时间:2015-06-26 09:46:22
答: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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