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特定动产物权的登记?

  发布时间:2015-06-26 09:55:06


 

答: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