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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领导人亲戚行骗 两骗子分别领刑

发布时间:2012-06-27 10:29:51


  中国法院网讯 (张海瑞) 日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冒充国家领导人亲戚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

  2010年10月中旬至11月期间,被告人许永志、李正奉经事前商定,虚构“李正奉是国家领导人的亲戚,能帮助冯某、舒某、张某、刘某等二十余名‘五六十年代牛拉车夫’解决养老统筹问题”的事实,先后两次骗得舒某、冯某等“牛拉车夫”自筹的资金共计6000元人民币作为路途开销,被告人许永志、李正奉到北京假装进行信访咨询。2010年11月24日,被告人许永志又在张某处领取得“牛拉车夫”自筹的现金10000元人民币,被告人李正奉谎称用于向国家领导人送礼,实则被二被告人分赃挥霍。案发后,被告人许永志、李正奉被公安机关逮捕。案件审理期间,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正奉在实施诈骗过程中系从犯,又系初犯偶犯,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垫江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永志、李正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正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许永志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在作案过程中地位、作用相当,不宜划分主从,故被告人李正奉是从犯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且二被告人假冒国家领导人的亲戚进行诈骗,骗取了多人的钱财,行为恶劣,不宜对其适用缓刑。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永志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李正奉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被告人许永志、李正奉共同退赔冯某等二十余名被害人赃款共计16000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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