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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七▪一”人民法官永远跟着共产党走——征文(二十六)

  发布时间:2015-06-29 16:29:41


 

一位青年法官的党性修养训练

“党性修养”是指党员在自己的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地按党性原则办事,是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法官的党性修养对于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每一个法官党员的终身课题。自省、自警、自律和自励,则是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环节。

自省是基础。党员只有搞清楚自己的“软肋”和“短板”所在,才能找准党性修养的“着力点”,党员必须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对照党章标准,对照党性要求,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工作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自警是手段。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铜为镜可以整衣冠。要对照党纪国法时时规范自己,反思血的教训时时警戒自己,扪心自问时时提醒自己,遵守党纪国法,接受公众监督,不存贪赃枉法之念,不干违法乱纪的事,做到勤政廉政。

自律是关键。自律与他律相比,自律是内因。党员一定要切忌不该拿的坚决不要拿、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以原则为前提,以道德为规范,以党性为要求,用严格的组织纪律来约束和规范自己。

自励是过程。加强党性修养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经过长期的、艰苦的磨砺和不懈的追求。要用焦裕禄、杨业功、孔繁盛、方永刚等党员的好楷模激励自己,忠诚履行党员的义务,用铮铮誓言和行动诠释一名党员的精神追求和价值所在。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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