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任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大名人呐!
出席了两次大陆会议,当选第二届大陆会议主席,曾担任纽约州首席大法官、纽约州州长。1764年担任律师助理时,按当时规定大学毕业生三年就可以申请律师资格,不用考试是因为申请者本来就少,杰伊申请成为律师那年,纽约州才两个人。后来,担任外交事务秘书的时候,要求之一是“为方便他与家人团聚,国会最好搬到纽约州”,国会还真的答应了,可见杰伊的地位,毕竟选总统的时候,他的票数仅仅少于华盛顿和亚当斯。
2. 第二任首席大法官:约翰•拉特利奇。看不起最高法院大法官职位。
出席了两届大陆会议,南卡罗来纳州州长,参加制宪会议,南卡罗来纳州衡平法院首席法官。被选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后,近一年时间未上任后辞去职务,回南卡罗来纳州当民事诉讼法院首席法官。和杰伊在政治生涯上相生相克。首席大法官败给杰伊,杰伊辞职后,被提名为首席大法官,主持8月工作后,因在站在反对《杰伊条款》一边,参议院否决了总统的提名。
3.第三任首席大法官:奥利弗•埃尔斯沃斯。巡回审判之苦由此而来!
出席一次大陆会议,参加制宪会议。早期做律师的时候生活艰苦,甚至不得不务农补贴家用。在参议院期间起草《1789年司法法》。
4.第四任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马伯里诉麦迪逊!
曾任美国第四任国务卿。其父就已结交了华盛顿这样的名流,相较于其他首席大法官,他的司法经历较少,仅在1785年到1788年,在里士满地方法院工作,但对最高法院却贡献巨大,是不是有些事情不是成正比的,比如说学历史的来当首席大法官?
5.第五任首席大法官:罗杰•布鲁克•坦尼。摊上了“斯科特案”这笔烂帐!
略带悲情的人物,就因为“斯科特案”所以争议偏大,死的时候包括总统林肯在内的众官员拒绝参加其葬礼,曾任联邦司法部长和财政部长,小时候在公众面前紧张的要死,差点不想干律师这行。
6.第六任首席大法官:西蒙•波特兰•蔡斯。幼年丧父、中年丧妻,总统梦魇笼罩的苦命男。
曾任俄亥俄州州长、联邦财政部部长,主持了“约翰逊总统弹劾案”。当年资历远比林肯优秀,却因为时势需要共和党人推荐林肯参加了竞选并成功当上总统。林肯将其招进内阁,终因他的总统梦和林肯反目被解职。当上首席大法官后仍旧不忘总统梦,但是他终究形势比人强,败于格兰特将军。
7.第七任首席大法官:莫里森•雷米克•韦特。默默无闻一跃成为首席大法官,被冠以“偶然先生”的名号。
8.第八任首席大法官:梅尔维尔•维斯顿•富勒。第一位上任前没有担任过任何联邦公职的首席大法官。
使过会通过了《1891年巡回法院上诉法案》,解除了巡回审判之苦,还要求,大法官们审理案件前相互握手。死于独立日。
9.第九任首席大法官:爱德华•道格拉斯•怀特。首位从大法官任职为首席大法官的人物。
还是第一个担任首席大法官的南方人。战时压制言论自由,在“申克诉美利坚合众国”中为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言论自由条款提出“明显而现实的危险”标准。为让塔夫脱当上首席大法官,拒绝退休坚守岗位。
10.第十任首席大法官:威廉•霍华德•塔夫脱。担任职务最多最牛逼的首席大法官。
美国总统、陆军部长、菲律宾总督、法学教授,最后担任首席大法官。大块头、大胖子(身高和体重均是总统之最)。但是不满意自己的总统经历,曾说“我不记得我当过总统”。塔夫脱是罗斯福选定的接班人,却因总统竞选密友成仇敌,便宜了民主党候选人威尔逊。当上首席大法官后,建立了最高法院大厦。在司法管理方面成绩斐然,誉为“现代司法管理之父”。
11.第十一任首席大法官:查尔斯•埃文斯•休斯。罗斯福新政的敌人。
曾任纽约州州长、国务卿,也是从大法官提升为首席大法官。因为对罗斯福新政的干预引发争议,但是原本打算做牧师后来却坐上法官之位的休斯仍旧是成功的。
12.第十二任首席大法官:哈兰•菲斯克•斯通。被学校开除过的首席大法官。
个性不好、管理能力差,导致最高法院四分五裂。在“国旗敬礼案”中投反对票,后续案件也发展出杰克逊大法官对言论自由的“严重而即刻的危险”。在“美利坚合众国诉卡罗林案”中的“第四脚注”确立了“优先地位”理论。历史上由另一党派总统任命的首席大法官(还有一位是怀特)。
13.第十三任首席大法官:费雷德•穆尔•文森。想成为棒球职业选手的首席大法官。
曾任财政部长。他的任命加深了布莱克大法官和杰克逊大法官的矛盾(杰克逊本来有望成为首席),因能力有限被其他大法官看不起,甚至当着他的面讨论不应该设置首席大法官,而应该轮流坐庄。对言论自由“明显而现实的危险”重做解释,“祸患的严重性是证明言论自由是否正确的必需”。
14.第十四任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我最喜欢的首席大法官。
曾任加州司法部部长、加州州长。有句话的评论很经典:“他就像《旧约》中的先知,以善良之心让我们知晓,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更好、更高贵”。 虽被任命的艾森豪威尔怨恨背叛,被尼克松无法理解,却被誉为“超级首席大法官”,与马歇尔、休斯齐名,比大多数总统的影响力还要大。学生时代,数理不好,并非法学院校高材生,就职仪式上被法袍绊倒,但却以“布朗案”、“米兰达警告”等注定流传青史。主持调查“肯尼迪刺杀案”调查委员会工作。总结为“让历史来回答”。
15.第十五任首席大法官:沃伦•厄尔•伯格。勤工俭学的最好例子。
被普林斯顿大学录取,因要工作补贴家用无法上学,上夜校,卖保险,终成律师。改造司法体系,重视基层法院、建立国家司法学校。
16.第十六任首席大法官:威廉•哈布斯•伦奎斯特。任命反对票最多的首席大法官。
保守理念与最高法院的向右转。伦奎斯特的有名笑话:当大法官们在某案上形成了七种不同意见,他的回答是“我还不知道我们有那么多法官”。
17.第十七任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也是现任首席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