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占用、拆除、损坏哪些地震监测设施?
作者:周欣航 发布时间:2015-07-02 08:54:18
法官解答:
(一)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和装置; (二)供地震监测使用的山洞、观测井(泉); (三)地震监测台网中心、中继站、遥测点的用房; (四)地震监测标志; (五)地震监测专用无线通信频段、信道和通信设施; (六)用于地震监测的供电、供水设施。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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