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周欣航 发布时间:2015-07-02 08:58:55
法官解答:(一)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开发利用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成绩显著的; (三)拯救、保护和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取得显著成效的; (四)发现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有功的; (五)在查处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作出重要贡献的; (六)在水生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在应用推广有关的科研成果中取得显著效益的; (七)在基层从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八)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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