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网络域名纠纷
作者:张晋莹 发布时间:2015-07-02 09:25:33
侵害网络域名纠纷,是指网络域名权利人因他人擅自使用权利人已注册的网络域名及其相关权益而发生的纠纷。
对于侵害网络域名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对于侵害网络域名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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