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
作者:张晋莹 发布时间:2015-07-02 09:28:36
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是指商标权人作为被告,涉嫌侵权人作为原告主动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行为不构成对被告商标权的侵犯。
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在性质上属于侵权纠纷。该类案件的管辖,按照一般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虽然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但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的一种,该类纠纷案件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和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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