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责任纠纷
作者:张晋莹 发布时间:2015-07-02 09:30:21
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在人民法院应商标专用权人的申请而采取临时措施之后,因申请人不起诉或者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而发生的损害责任纠纷。
对于该类案件的地域管辖,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者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不起诉或者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被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申请赔偿,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起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处理。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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