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作者:张晋莹 发布时间:2015-07-02 09:35:48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自己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向其交易相对人提供商业贿赂,损害其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纠纷。
于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按照一般侵权案件确定管辖,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该类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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