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一般性固体废物的转移作出了哪些规定?
作者:苗同鑫 发布时间:2015-07-03 10:11:28
法官解答: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储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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