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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被死亡” 李宇春状告网友索赔10万

发布时间:2012-07-10 16:00:33


  中国法院网讯 (朱珠) 身为公众人物,明星们的各种信息都是“粉丝”甚至一般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但这些流传的信息有真有假,有的甚至严重失实。前不久,李宇春就“被死亡”了一回。邹某在网上发布李宇春因整容手术出现意外导致死亡的贴子,引起了轩然大波。日前,李宇春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将邹某诉至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此案。

  李宇春诉称,2012年3月18日,邹某使用百度贴吧ID“不爱我的走”,在百度贴吧里恶意用Photoshop软件将2010年超级女声成都赛区超女王贝整容手术失败死亡的新闻更换时间和人名,发布了名为“李宇春死因:手术出现麻醉以外 抢救无效心衰死亡”的帖子。此后,该贴在微博与各大网站上以极快的速度传播,影响极大。李宇春认为,邹某利用微博和互联网凭空捏造、传播身为公众人物的原告整容致死的虚假信息,对其名誉及其家人的情感造成了严重伤害,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邹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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