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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垄断协议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09 08:25:15


 

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是指在同一产业中两个孩子两个以上处于不同经济层次、没有直接竞争关系但是有买卖关系的经营者,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所引发的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照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有关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的管辖规定确定。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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