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作者:张晋莹 发布时间:2015-07-13 11:01:47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因船舶航行,在海上、通海水域范围内进行生产和作业过程中对相对人造成人身伤害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纠纷。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属于海上侵权纠纷,因此该类案件的管辖由损害发生地、加害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被告住所地及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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