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为获保险理赔 车主包庇肇事司机获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2-07-12 14:47:51


  中国法院网讯 (韦柳娜) 司机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的车辆肇事后,糊涂车主为获得保险理赔,竟劝说他人为肇事者顶罪,并向侦查机关做伪证,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2012年6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陆庆理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2年2月1日23时20分许,莫文明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搭载李德发和车主陆庆理,行驶至南丹县芒场镇境内时,车辆发生侧滑越过道路中线撞上对向行驶的另一辆半挂牵引车,造成对方司乘人员二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因莫文明所持驾驶证为B2,未依法取得准驾重型挂车资格,同车只有李德发持有驾驶证A证。车主陆庆理为确保获取保险理赔与驾驶员莫文明一同劝说李德发为莫文明顶罪。经短暂商量后,李德发同意二人的要求。在南丹县交警大队民警到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李德发对民警称其为肇事司机,陆庆理、莫文明对公安机关隐瞒事实并作伪证,致使李德发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李德发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事实真相。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庆理明知莫文明涉嫌交通肇事,仍故意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明,包庇莫文明的犯罪行为,其行为扰乱了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鉴于其归案后认真态度较好,对其酌情处罚,遂做出上诉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