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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法院集中审结醉驾案件 7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12 15:28:27


  中国法院网讯 (朱玉军 陈楠) 7月5日上午,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集中审理了7起适用简易程序的酒醉驾案,7名被告人均以危险驾驶罪被当庭判处1-3个月拘役不等的刑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当场逮捕。人大代表、驾校学员、被告人家属及当地群众1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此次酒醉驾案件该院采取了简易程序集中审理的方式,不仅节省了诉讼资源,通过集中宣判,当场逮捕,对心存侥幸的酒驾者也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

  为适应2012年3月通过的《新刑诉法》要求,该院主动对接新《刑诉法》第209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规定,特地邀请检察机关出庭公诉,在庭审过程中,该院独任审判员集中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后,再分别讯问、举证、辩论,最后集中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后,通过集中讯问、集中出示证据等形式进行公诉,极大地提高了庭审的效率,七起案件在一小时的时间内审结完毕,被告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事后在采访7名被告人时,他们均表示此次因酒驾被以危险驾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教训太深刻了,以后一定认真学法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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