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雪洁) “我在那工作了3年多,今天就想跟老板说声对不起,我知道错了”45岁的厨师长谢某说。因为手里缺钱,身为厨师长的谢某先后四次将店里使用剩余的燕窝拿出去卖掉,非法获利1.6万余元。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对谢某提起公诉,7月6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间,谢某在丰台区某餐饮娱乐公司,先后盗窃燕窝四斤,经鉴定物品共计16640元。2012年3月6日,谢某被丰台分局东铁匠营派出所查获。
谢某当庭表示认罪。谢某说,2011年6、7月,他手下的厨师周某为他出头,将另外一个厨师打伤,对方要求谢某赔偿。谢某便想偷店里的燕窝卖些钱,按照规定,每次厨师从库房里领取了燕窝后,到了晚上下班,没有使用的燕窝不再交回库房,而是都交给身为厨师长的谢某,谢某则将燕窝锁在一个柜子里。于是,谢某先后四次偷偷将燕窝拿出,给了酒店后面的一个小卖部卖掉,共获利1.6万余元。
后来因为经常丢失东西,酒店报警,民警找到谢某后,谢某承认了自己盗窃燕窝的事实。
“我是初犯,希望能得到轻判,让我早点回到工作岗位上,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谢某说。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