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海水域打捞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24 09:51:20
海上、通海水域打捞合同是指打捞人就沉船沉物进行打捞活动,包括扫测探摸、实施打捞及相关活动所签订的合同。
海上、通海水域打捞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海上、通海水域打捞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打捞合同履行地海上法院专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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