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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通海水域保赔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24 09:53:26


 

海上、通海水域保赔合同是指船东或者船舶经营人或者租船人对其所有或者占有、管理、经营或者租用的船舶的潜在风险向船东互保协会投保,订立的保险合同。

海上、通海水域保赔合同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海上保赔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海上、通海水域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其中保赔标的物所在地指保赔船舶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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