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当事人还能再起诉吗?
发布时间:2015-07-28 09:06:49
如果当事人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没有充分理由的,可以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是否应当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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