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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农民张网捕鸟触法网 惹祸获刑罚款方知悔

发布时间:2012-07-12 16:07:48


  近年来,一系列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屡见不鲜,可是在利益面前,总有人要闯“红线”,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亦审理了一起无知农民设网捕鸟案,依法判决被告人贡家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8000元。

  怀远县马城镇贡湾村贡家成于2011年11月初,在该村北边贡国林家梨园西侧麦田内设置捕鸟网一张(捕鸟网长40米,宽3米),先后捕获鸟类11只,并于2011年11月9日将其所捕获鸟类带至本县常坟镇鸡市销售,其中2只斑鸠已出售。安徽省自然保护管理站鉴定确认:其中一只鸟纲鸮型目幼鸟“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其余10只为斑鸠、鹩哥等省级保护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贡家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被告人贡家成认罪态度较好,同意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审理本案,主动交纳罚金8000元,且捕获的鸮及其他鸟类动物大部分已放生,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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